2023年瑞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发布: 2023-12-6
为满足市属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瑞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瑞政办〔2022〕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国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8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瑞安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3年12月13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8时—2023年12月13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陆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www.razkw.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和户主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7日8时—2023年12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但已超过网上报名期限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2月15日8时—2023年12月1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5日17时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交报考费。
4.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相关信息将在“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www.razkw.com)上发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0日8时-2023年12月21日12时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看笔试成绩。
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复审)。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单寸免冠近照一张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资格复审名单和复审时间在“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www.razkw.com)”上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则另行组织笔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取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视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招聘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相关证明,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四)新员工入职后需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各市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五)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招聘全流程信息将在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实时推送,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通讯设备不畅通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
(九)咨询电话:0577-66883207。
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