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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择优选定2018年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业务外包单位的通知

发布: 2018-5-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瑞政办〔2016〕62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瑞政办〔2015〕1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2018年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业务外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外包的内容及要求:

1、以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下称市人才市场管办)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窗口及档案库房为主要服务管理内容,制定人事档案维护管理办法,本次业务外包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市场管办的其它人事人才网络平台的开发及维护。在充分了解人事档案对外服务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全市人事人才档案提供全方位、专业服务保障。确保人事档案业务处于正常、有序、高效的状态运转。

2、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职责和工作质量标准,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安全有序,确保窗口服务及人事档案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人员素质,做到相关资料不外带、不外泄。

4、本次业务外包总人数要求:应提供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

5、业务外包人员的要求:

(1)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服务窗口及档案管理人员要求培训后方可上岗。

(2)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要求政治上可靠、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素质好,重要岗位人员配备必须经市人才市场管办审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3)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务人员应每年一次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4)供应商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市人才市场管办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市人才市场管办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 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市人才市场管办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市人才市场管办意见,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6、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业务:

(1)开展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的咨询与接待;

(2)办理单位和个人的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相关手续;

(3)提供与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证明;

(4)提供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的各类服务;

(6)及时统计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工作相关数据;

(7)存放并保管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做好“六防”要求;

(8)做好档案接收及转出过程的登记造册;

(9)按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鉴定、整理、编写、录入、装订,便于利用、管理;

(10)整理及收存与档案有关的零散资料;

(11)整理装订并保管好管理单位的文书档案;

(12)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经费总额:外包经费总额为96000元/年。

三、业务外包单位的条件:

瑞安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公司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已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具备大型人事档案管理经验。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 - 5月16日

2、报名要求: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2份;

(3)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业务外包服务方案一式六份。

3、报名地点:

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瑞祥大道948号);联系人:袁红良,联系电话:65825983、65851610。

五、选定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择优”原则,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后,根据服务方案、单位业绩、企业信誉、组织机构等,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择优评选1家作为本次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业务外包单位。

六、承包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一年。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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