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择优选定2019年新春人才交流大会承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 2018-11-9
各有关单位:
为搭建我市企业与各类人才交流的平台,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2019年新春人才交流大会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举办时间:暂定2019年2月。
(二)举办地点:暂定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交流大厅(瑞祥大道948号)。
(三)大会规模:2天共进场企业不少于120家次,进场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四)收费标准:每个展位每天收费不超过600元,求职人员免费参加。
二、组织形式
2019年新春人才交流大会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办,择优选定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上述活动的承办单位。
三、承办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一)资质要求:公司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已取得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已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并有自主开发的人才网站;从事过市级大型招聘会服务经验。
(二)地域要求:瑞安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
(三)有意承办人才交流大会的单位须于2018年11月15日前提供以上活动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须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域名、工作计划、宣传策划、财务预算等。
(四)经费要求:承办单位办会实行自负盈亏。承办单位在承办好2019年新春人才交流大会的同时,还须无偿做好现场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人才推荐服务工作。
四、主办、承办单位职责
(一)主办单位职责
1、承担本次人才交流大会承办经费4万元。
2、负责指定大会的举办场所。
3、负责制定大会安全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大会安全、消防保障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大会饮食卫生、医疗服务、电力供应、交通疏导等工作。
(二)承办单位职责
1、负责大会企业和求职人员的组织发动工作,确保进场企业不少于120家次,进场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服务高校毕业生不少于300人次。
2、大会期间,须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现场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人才进行免费实名登记,并开展“一对一”推荐服务。大会结束后,将所有高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人才信息汇总成册报主办单位审核后,在瑞安人才网(www.577job.com)上予以发布。
3、负责大会安全、消防保障工作,并制定大会安全保护方案,确保大会安全有序进行。其中,现场保安须2名以上,现场工作人员须12名以上。
4、负责大会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除负责落实主办单位宣传事项外,还需做好其他宣传工作,具体包括:活动期间场内外宣传条幅、交流会现场营造氛围;瑞安知名网站、微信平台宣传大会信息;《瑞安人才》专刊编辑印刷等。
5、负责做好大会参会企业展位的布展工作,并安排好每个展位2名参会人员的中午用餐(标准25元/份)。
五、报名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二)报名地点: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瑞祥大道948号),联系人:储国成,联系电话:65885320。
(三)报名要求: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2份;
3、人才交流大会相关方案文本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
六、选定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择优”原则,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后,根据活动方案、单位业绩、企业信誉、组织机构等,组织人员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择优评选1家作为本次大会的承办单位。
七、签订承办合同
被选定为承办单位的,由主办方与承办方签订承办合同。如承办方没有认真履行承办职责,不能按期完成相应任务指标的,须支付履约保证金4000元(主办方承担经费总额4万元的10%);且3年内取消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各类人才交流大会的承办资格。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