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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瑞安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发布: 2018-6-6

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瑞安市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瑞人社告〔2018〕13号)精神,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请入围体检人员务必于2018年6月10日(周日)上午6:4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瑞安市技工学校(瑞安市周松北路58号、市第十中学后面)报告厅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在2018年6月8日(周五)前,向瑞安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未经批准缺席本次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须知: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已怀孕或可能受孕者,报到后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七)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近视的考生请自带眼镜。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科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考生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体检最终结果。

(十)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在《体检表》封面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他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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