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 2017-11-17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调优秀人才充实瑞安市信访局队伍,经研究决定,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选调范围
1.选调岗位:管理岗位1名。
2. 选调范围:瑞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条件: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性别要求:男。
4.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6.其他要求: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11月30日
2.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瑞安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发至邮箱raxfj@163.com。
3.初审:12月1日-4日上班时间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片免冠3张1寸正面照片前来接受资格初审。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地点:市信访局综合科(安阳街道马鞍山路6号或市政大院后幢二楼,联系电话:65817279)。初审合格人数和选调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的将取消选调岗位数。
4.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笔试采取例题作文形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写作能力考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答问方式,着重考评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评。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12月11日,面试时间定在笔试后半月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6.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确定1名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将在瑞安门户网站公示3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者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6.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向市信访局咨询(联系电话:65817279)。
附件:瑞安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瑞安市信访局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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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