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和见习学员报名的通知
发布: 2012-2-1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瑞人 [2007]2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度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和见习学员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办法:
瑞安市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并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的企业均可报名。企业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填写《瑞安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
二、见习学员报名办法:
1、报名对象:系瑞安市生源,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最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优先考虑。 2、报名办法:符合见习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持下列有效证件直接向见习单位报名,也可以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学员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名须填写《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
三、报名时间:
1、见习单位申报时间:2012年2月6日-6月30日,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审核认定后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和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2、见习学员报名时间:根据企业全年的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时公布企业提供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实行滚动式管理,随时接受见习学员报名申请。
各见习单位、见习学员经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双向选择,见习单位确定接收见习学员后,报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2011年度已经被确定为见习基地或见习单位的,根据企业年度见习计划,自主招募见习学员前须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申报并公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按计划开展新一轮就业见习活动。
联系地址:瑞祥大道948号人才市场二楼
联 系 人:潘玮 章国强
电话:65820277 65820276 传真:65820219
有关政策及表格请见瑞安人才网(www.577job.com)。
1、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
为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瑞人 [2007]2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度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和见习学员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办法:
瑞安市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并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的企业均可报名。企业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填写《瑞安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
二、见习学员报名办法:
1、报名对象:系瑞安市生源,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最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优先考虑。 2、报名办法:符合见习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持下列有效证件直接向见习单位报名,也可以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学员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名须填写《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
三、报名时间:
1、见习单位申报时间:2012年2月6日-6月30日,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审核认定后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和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2、见习学员报名时间:根据企业全年的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时公布企业提供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实行滚动式管理,随时接受见习学员报名申请。
各见习单位、见习学员经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双向选择,见习单位确定接收见习学员后,报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2011年度已经被确定为见习基地或见习单位的,根据企业年度见习计划,自主招募见习学员前须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申报并公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按计划开展新一轮就业见习活动。
联系地址:瑞祥大道948号人才市场二楼
联 系 人:潘玮 章国强
电话:65820277 65820276 传真:65820219
有关政策及表格请见瑞安人才网(www.577job.com)。
1、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
2、表格下载附件7:《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情况反馈表》
4、表格下载附件5:《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