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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引进高级人才安家补助费等三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瑞政办〔2011〕83号

发布: 2011-5-26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瑞委〔2007〕1号)、《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瑞委发〔2004〕47号)和《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瑞委〔2008〕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0年度考核合格的129名引进高级人才发放安家补助费135万元(详见附件1),对2010年度聘请的16个国外专家项目发放资助费32万元(详见附件2),对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2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发放补助费6万元(详见附件3),三项经费共计173万元,在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

1.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度考核合格发放安家补助费名单
2.2010年度聘请国外专家项目发放资助费名单
3.2011年度引进博士后工作发放补助费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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