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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聘请全国著名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需求项目的通知

发布: 2012-2-2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我市的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技和人才智力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柔性引进和交流力度。经研究,决定聘请全国著名高校研究生来瑞开展社会实践,现将有关需求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的高校
聘请来瑞开展社会实践研究生分别由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政府人事部门组织,提供服务的高校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大学。
二、社会实践的内容
    由高等院校研究生提供最新科技成果信息、开展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难题、开展课题调研、培训技术人员、联合科研攻关、进行项目开发、策划企业文化、参与企业管理,或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
三、社会实践的对象
星级以上工业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经济管理部门等。
四、社会实践的形式和时间
用人单位需在4月6日前确定需求项目及专业岗位要求,统一报送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我们于6月上旬之前将研究生初步对接情况通知各用人单位。各单位要及时与研究生联系并确定接收情况,于6月中旬之前反馈给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请接收单位做好项目开发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7-8月为研究生在用人单位的集中工作时间,9月份进行工作成果反馈总结。
五、政策待遇
参加我市社会实践的研究生按月给予生活补助,办理研究生在瑞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用人单位也应提供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的生活补贴。食、宿由用人单位安排,往返硬卧车票由用人单位解决。
社会实践期间,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的管理,实践期满后,就在瑞研究生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并填写《高校研究生实习鉴定表》(见附件2)。同时认真总结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形成书面材料,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通过研究生来瑞开展社会实践,可与研究生及其所在院校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
凡要求聘请研究生的单位,须认真确定科技或管理项目的需求情况,填写《高校研究生实习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于4月6日前报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向上述所有高校统一申报对接项目。
联系电话:65820277     传真:65820219
联 系 人:潘  玮
网    址:www.577job.com
地    址:瑞祥大道948号


二O一二年二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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