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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瑞人大办〔2012〕61号

发布: 2012-9-27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全额事业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此次选调1名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年龄要求之外,报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具有全额事业干部身份;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地址:市人大B幢204室,联系电话:65812606)。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填写《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或从瑞安市人才网上下载),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镇、街道计生员、学校教师报考的,须符合《瑞安市镇、街道计划生育员管理办法(试行)》(瑞委办〔2012〕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资格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人事社保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科目设综合基础知识、申论,占总成绩的70%。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
    4.面试。占总成绩的30%。注重对应试者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候选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6.选调。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人才网及选调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未尽事宜,可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65812606)咨询。
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未经瑞安人才网同意,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