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瑞安市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瑞人〔2011〕8号
发布: 2011-3-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其它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
(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岗位,仅限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简称大学生“村官”)工作满2年或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报考。
“大学生村官”,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服务时间视同在农村、社区工作时间。
(四)身体健康。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1年9月1日。
历届生户籍以2011年3月1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在2011年3月1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1年瑞安市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和招考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近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凭本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从瑞安人才网()下载。
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须填写《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表》,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市委组织部确认并签署意见,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表格从瑞安人才网()下载。
2.报名费:40元/科。
3.报名时间: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至16日(星期三),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瑞安市市政会议中心门厅(地址:安阳新区市府广场西首)。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人才网()公布。因招聘计划调整或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岗位。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二门,满分各为100分。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合成计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英语翻译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申论》二门,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专业知识》、《申论》各占50%合成计算。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笔试给予加2分,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考生加分申请表》,经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表格从瑞安人才网()下载。笔试结束后,对已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考生,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进一步核实确认后,给予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一并予以公布。
2、面试
笔试后,根据所报岗位实际招聘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 1 : 2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英语翻译岗位的面试采取英语口语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英语翻译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
考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5〕58号)执行。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合格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部分岗位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用人单位,然后办理聘用或流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如发现在报名、考试、考察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
附件1、《2011年瑞安市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1年瑞安市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考生加分申请表》
5、《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表》
瑞安市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