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瑞安市事业单位定向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发布: 2018-4-2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2所高校定向择优选聘优秀毕业生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同济大学等12所高校2018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专业、生源、户籍不限。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 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习成绩优良,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及预选、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 日至5月8日。
应聘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电子邮箱rarsjsy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7-65614092 联系人:吴时勇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定向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3)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和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及预选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预选。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核,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后将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入围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未转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