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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 2018-3-12

为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国土资源监察执法队伍,从事基层国土执法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瑞安市选调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编制单位和范围

()编制单位: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选调范围:瑞安市范围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310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录用时间须满2(2016310日前录用),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2013310日前录用)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与土地资源、法律等专业相关的优先考虑)。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身心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8319-3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瑞安市万松东路1467720室,联系电话:65819581)

2.报名办法:符合选调条件人员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3张,填写《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资格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选调办法:

⑴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在21及以上时,需进行笔试、面试和考察。(①笔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45%,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45%;③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10%。)

⑵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在21以下时,需进行面试和考察。(①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90%;②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10%。)

5.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可向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65819581)

中共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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