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推荐市属国有企业优秀青年企业管理人员的通知
发布: 2019-5-15
为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深化国企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瑞安市范围内公开推荐国有企业优秀青年企业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目的:在“5+5”国企运行体系下,建立市国资办管理的副职领导人员的人才库。
二、报名范围:面向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在瑞央企及省企,市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
(1)机关、事业单位有经济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
(2)国有企业担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并具有投融资相关工作经验;
(3)在年产值或年营业额5个亿以上的民营企业,担任副总职务2年以上或部门经理正职5年以上有市场营销或市场拓展工作经历,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精神、风险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心理素质和正常的身体素质,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良好。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未超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不得提拔期限、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受诫勉处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尚处于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主要程序: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个人自荐;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6月14日止 (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瑞祥大道948号二楼,咨询电话:0577-65851150。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任免或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历年社保证明、单位工作证明、企业年产值或营业额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报名后,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经验、资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市国企副职领导人员人才库。
6、根据企业经营和国有企业班子建设的需要,按相关组织程序择优使用。
7、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探索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鼓励国企人才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向流动。
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下载附件:
- 瑞安市推荐市属国有企业优秀青年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