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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2012年人员招聘办法

发布: 2012-10-30

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承担了瑞安市旧城改造拆迁及安置房工程建设等,现因事业发展需要,公司面向社会拟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学历、资格以及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
    1、工程预算:年龄:1967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学历:专科及专科以上,专业:概预算,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工程水电:1967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专业:给排水、电气专业,学历:专科及专科以上,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管理过建筑面积为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择优录取。
    3、工程土建:年龄:1967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学历:专科及专科以上,专业:土木类,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管理过建筑面积为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择优录取。
    四、录用后劳动关系和工资福利
录用人员与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如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五、招聘程序及报名
    1、招聘程序:实行资格审查、闭卷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通知录用等七项程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日--2012年11月9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瑞安市虹桥南路30幢旧城改造发展公司106室。咨询电话:0577---65871212  65871877
 4、报名携带资料:个人简历书(附单寸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如果岗位报名人数只有1人,设置录取分数线60分及格线,并同样组织面试,由录用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决定是否进入下一轮考核。
 7、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六、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岗位考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七、面试:
(一)、依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综合分析等。面试满分值为100分,成绩由招聘评委人员现场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八、考试总成绩合成
(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二)、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九、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参加体检人员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健康体检。
(三)体检时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
    十、政审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5]58号)执行。
    十一、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查认定不影响人员招聘的,签订聘用合同。录用后执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辞退。
    十二、本次招聘具体事务由旧城改造发展公司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旧城改造发展公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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