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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 2011-6-1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到市长公开电话工作队伍,经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若干名。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具有全额事业干部身份,参加工作满2年(截止2011年9月30日)、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考核不定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地址:市政大院市府D幢206室,联系电话:65818698)。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到市政府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瑞安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可从瑞安党建网、瑞安人才网或瑞安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市政府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以不少于3:1的比例确定开考选调名额(具体选调名额视报名人数确定),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占总成绩的60%,注重对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占总成绩的40%,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3: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候选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6.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党建网、瑞安人才网及选调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的,予以录用。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7.试用。安排拟选调人选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报人事部门办理流动手续。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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