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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瑞人社〔2012〕7号

发布: 2012-3-29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7名。招聘的办法分为研究生、优秀生及紧缺专业学生提前招聘和其他一般学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前招聘对象为: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2、“211工程”、“985工程”院校、温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0名、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省一等奖学金”及“省优秀学生”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优秀本科毕业生;
3、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对象还需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及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
(二)一般学生招聘对象为: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其它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2)。
历届生户籍以2012年4月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2012年4月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招聘计划数
(一)提前招聘计划数为45名(详见附件1),其中市人民医院37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13名,本科生24名),市中医院6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4名,本科生2名),市第五人民医院本科生2名。
(二)一般学生的招聘计划数为262名(详见附件2)。如果提前招聘的市人民医院第13、14、15岗位的招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则将其缺额追加到一般学生招聘的相应岗位计划数中。具体办法为13岗位按1:2的比例加到21、22岗位的计划数,14岗位追加到26岗位,15岗位追加到30岗位。追加后的招聘计划数待提前招聘人数确定后在瑞安人才网()公布。
三、报名和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大学英语等级(CET)考试成绩报告单等相关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近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凭本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报名。
本科优秀毕业生还须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荣誉证书。
符合研究生、优秀生及紧缺专业学生提前招聘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研究生、优秀生及紧缺专业学生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其他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表格从瑞安人才网()下载。
2.报名费:40元/科,共80元。报考提前招聘岗位的考生不收费。
3.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采取即时办理(随到随报)的方式,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4.报名地点:瑞安市公共卫生大楼(瑞湖路333号)三楼多功能厅。
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到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77-65866887)、市中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5809953)。
除符合提前招聘条件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一般不低于3:1。急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人才网()公布。因招聘计划调整或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研究生、优秀生和紧缺专业岗位学生提前招聘考试办法
博士、硕士研究生采取岗位见习、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由用人单位安排。
符合优秀生和紧缺专业提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医院主要领导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一般学生招聘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二门,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行政能力测试》占30%、《专业知识》占70%合成计算。报考34、35、36、37、51、52岗位(详见附件2)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二门,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各占50%合成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笔试成绩加2分,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考生加分申请表》(附件5),经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表格从瑞安人才网()下载。笔试结束后,对已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考生,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级计生部门进一步核实确认后,给予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一并予以公布。
2、面试
笔试后,根据所报岗位实际招聘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 : 2的比例(“护士”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不含独生子女加分)。卫技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医院卫技人员执业注册健康体检标准》执行。非卫技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5〕58号)执行。如发现在报名、考试、考察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合格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然后办理聘用或流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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