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 2023-3-28
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瑞安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瑞安江南新区辖区内的城市建设职能,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等任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时间结束。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http://www.razkw.com(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端(手机端无法完成完整的报名流程)在网报平台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本人一寸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相关报名材料包括:(1)户口簿(本人页);(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4)专业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周二)—2023年4月4日(周二)(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577 –65851907(工作时间)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对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7日上午12:00前在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40元。
经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后,若招聘岗位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核减招聘岗位或放宽岗位条件。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否则不能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的形式,通过面对面交流,对应聘人员自我认知、实际工作技能、专业知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以及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考生被聘用后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请考生随时关注瑞安市通用招聘网报平台(www.razkw.com),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通讯设备不畅通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瑞安江南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