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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瑞籍入企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16-11-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玉海聚才计划”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瑞委发[2013]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进入企业工作的瑞籍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1205日-20161215日。

二、考核对象

1、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引进的具备精湛操作技能,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师。

3、原享受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瑞委发[2004]47号文件)未满5年,现仍在瑞工作的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42011331之后企业和社会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或劳动技能培训,并通过社保部门组织的考核鉴定和综合评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人员。

5、进入企业工作的瑞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且同时持有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

三、申报程序

1、核对名单。请用人单位核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016年考核对象汇总表 》(附件1)、《瑞安市瑞籍入企(非国企)高层次人才2016年一次性补助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2)、《2016年瑞安市职称(技能)培训一次性补助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3)。

2、新增申报。根据《关于实施“玉海聚才计划”  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瑞委发[2013]94号),请用人单位认真做好新增人员的申报工作。

核对名单如发现不符的或新增申报人员的,请于20161205日前反馈给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瑞娜,联系电话:65851610

四、考核方法

通过走访、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进入企业工作的瑞籍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市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经贸局、科技局、卫计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分组走访各用人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

五、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要严明纪律、严格把关,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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