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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16-2-15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在浙有关单位,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现就2016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重点支持范围

    回国来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在信息、健康、环保、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我省七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海洋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事创业创新的海外留学人员;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产业集聚区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将申报内容进行全信息公示后上报;

   (二)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31日前报送至省人力社保厅,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58265798@qq.com

   (三)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四)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

   (一)综合报告(注明联系部门、人员和电话)1份。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

   (三)《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清单见附件3)各1份,一同装订成册。

    上述表格可在浙江海外人才网(www.zjhwrc.com)“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楼红平;

    联系电话:0571—87056473;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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