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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 2018-1-26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我院决定在温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瑞安籍的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员额法官1名,要求法学类专业,2017年11月01日前已入员额;

2、司法警察1名,要求法学类专业。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公务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4、1982年11月0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员额法官,性别不限;司法警察限男性;

7、身体健康。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2、报名资料:(1)《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从瑞安市人民法院网站上下载),本次报名需所在单位同意。(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3)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报名员额法官的,另提供入额文件、审判员任命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报名司法警察的,另提供司法警察任职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4)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现任身份为员额法官或司法警察的证明一份;(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到瑞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1612办公室报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四、选调程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选调名额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候检人员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组织考察。综合面试和体检结果,按选调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4、确定人选。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呈报上级法院、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5、如报名或面试合格者人数不足,相应缩减选调名额。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视情予以递补。

五、联系电话:0577-65813707、65813719。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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