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4年度高校研究生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 2014-2-25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的柔性引进力度,积极搭建校企人才产学研合作平台,为我市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智力服务。经研究决定征集2014年度高校研究生实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习研究生的高校及组织形式
来瑞开展高校研究生实习活动由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人社部门组织,提供服务的高校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华东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等10余所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高校(武汉)研究生温州实习基地”、“四川大学研究生温州实习基地”和“重庆大学研究生温州实习基地”的高校,其中清华大学实践团全部由博士研究生组成。我市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一批高校研究生实习的项目和岗位需求,各参与实习基地的高校按照我市企事业单位需求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开展对口项目实习。
二、实习时间及工作流程
高校研究生实习时间为1—2月。用人单位需在3月底前确定需求项目及专业岗位要求,填写《高校研究生实习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并统一报送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各单位上报项目汇总后报送有关高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各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有关项目与研究生实习的对接。实习单位确定接收参加实习的研究生后,双方加强联系沟通,做好项目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7-8月为研究生在用人单位的集中工作时间,9月份进行工作成果反馈总结。
三、 政策待遇及相关工作
市政府分别为来瑞实习的研究生提供生活补助,并承担研究生在瑞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实习单位也应为实习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实习研究生的食、宿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往返硬卧车票由实习单位解决。实习期间,实习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研究生的管理,实习期满后,对研究生的实习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并填写《高校研究生实习鉴定表》(见附件2)。接收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就有关项目任务、技术与商业秘密及实习期间的生活补贴等内容与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联系电话:65820625 传真:65820219
联 系 人:潘 玮
网 址:www.577job.com
地 址:瑞安市瑞祥大道948号
- 下载附件:
- 1、高校研究生实习项目征集表
- 2、高校研究生实习鉴定表